- 代購服務無退貨退款 -

行政院去(104)年底公告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,其中明定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」可排除消保法第19條的7日解除權。

- 商品為海外代為購買預訂,代購為依照委任者要求購買指定商品之(客製化給付)行為,意思即為收到買方下訂後,我方才依買方之需求代為購買商品,商品本身並非我方設計、製造、生產或是經銷代理等,我方僅單純提供代購服務。服務內容可於條款與細則內查看。

故我方皆已事先告知買方,網站進行之交易為勞力客製化給付的代購行為,

所以網站提供的代購服務和商品,並不適用消保法之七天鑑賞期。